公元916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建立辽国,疆域横跨东北至中亚,其“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的二元政治体制,促进了契丹人与中原人的交往交流和交融,逐渐影响了辽代绘画的构图逻辑。
《辽代木本工笔重彩湖石芭蕉图》,画面既有中原传统绘画的“留白写意”,又保留了辽国的“直白写实”。画面中叶片的脉络、昆虫的翅纹均以细密线条精准勾勒,不刻意追求神似,而更注重形真,这般对自然形态的直观再现,正是契丹文化与中原文化相互滋养后艺术风格交融碰撞的生动体现。
契丹人与中原人在长期交流互动中,艺术创作深受影响。《辽代木本工笔重彩湖石芭蕉图》以矿物和植物颜料为主,石绿的蕉叶、朱砂的花卉、赭石的枝干,都延续了中原“五色观”的色彩体系,这是契丹吸纳中原文化的体现。配色逻辑上突破中原传统礼制的束缚,大胆使用高饱和色调的碰撞,如绿色叶片与红色花瓣的强烈对比,既不同于宋代文人画的淡雅,又异于唐代壁画的雍容,反而透着游牧部族对生命力的赞颂,这便是契丹文化与中原文化在交流中既有文化互鉴又保持自身特色的高度呈现。
《辽代木本工笔重彩湖石芭蕉图》从画面物体传播路径来看,太湖石原产于江浙地区,芭蕉原产于华东、西南地区,契丹人在与中原人的不断交往中,发现芭蕉在中原文化中代表着多层含义:《楚辞》以“芭蕉不展丁香结”比喻愁思;《齐民要术》中将其视为“嘉草”,契丹人认为芭蕉“叶如扇”“茎如柱”的形态,与游牧部族对包容、力量的崇拜不谋而合。太湖石在中原常被视为财富和地位的象征,所以契丹人将中原湖石芭蕉的文化内涵引入到了本土文化中,湖石芭蕉的形象便经常出现在辽代绘画中,如河北宣化下八里辽代张氏古墓壁画、辽宁法库叶茂台的《牡丹芭蕉图》、阿鲁科尔沁旗宝山辽墓的《寄锦图》以及《辽代木本工笔重彩湖石芭蕉图》,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当时契丹人与中原人在交往交流中有着深层次的文化交融。
(作者系林西博物馆副研究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