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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赋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本报记者  郝佳丽

  “明明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看电影有优惠,可我们去了两家影院都没享受到优惠,线上购票也没有‘未成年人优惠票’选项。”近日,一位家长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昆鹏未检”公众号上留言。随即,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联动昆都仑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解决了一些影院未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的问题,让未成年人观影优惠的法定权益从“纸面”落到实践中。

  据悉,今年9月,“昆鹏未检”办案团队启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大数据模型,将辖区内10家影院的工商注册信息、日常票价公示截图、近半年的线上线下消费记录等数据整合录入。这些看似零散的数据,经过算法系统的比对与智能分析,很快呈现出清晰的线索指向:辖区5家影院近三个月内,未出现一笔针对未成年人的优惠购票记录,且未在系统中留存任何优惠政策执行凭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线索锁定后,“昆鹏未检”办案团队迅速联合“益鸣昆都仑”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与昆都仑区新闻出版版权局组成专项核查组,对5家影院开展实地调查,并与5家影院的经营者逐一座谈,最终梳理出政策落地的三大堵点:一是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将“市场调节价”与“法定优惠”混为一谈,误以为票价自主定就可免除优惠责任;二是缺乏统一执行标准,对于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优惠比例(免费或半价)、所需凭证等细节不明确,导致想落实却无从下手;三是部分影院担心优惠政策会增加运营成本,存在消极应付心理。这些深层次问题的厘清,为检察机关后续制发精准有效的检察建议提供了重要依据。

  针对核查发现的影院违法经营和行政机关监管缺位双重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明确要求某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某行政机关迅速响应,对辖区所有影院进行排查,并明确未成年人观影优惠具体标准,督促辖区影院线上线下同步公示。同时,对经营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

  “护未”行动的高效推进,离不开数字检察的“硬核”支撑。以往,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线索排查都是依赖群众举报或人工走访,如今随着大数据模型的应用,让检察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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