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横跨“三北”,是全国治理荒漠化的主战场,“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有“两个半”在我区。对我区而言,抓好防沙治沙工作既是“国之大者”,也是发展所需、民生所盼。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区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减少”,荒漠化、沙化程度持续“双减轻”,重点治理区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为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沙治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我区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及时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是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立法项目,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分为总则、防沙治沙规划、土地沙化预防、沙化土地治理、沙化土地利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八章59条。
《条例》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创新,突出体现了“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科技引领、产业融合”的立法思路,为新时期防沙治沙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郑锦春介绍,《条例》把握内蒙古防沙治沙工作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的地位作用,突出为打好三大标志性战役提供立法保障,对防沙治沙规划的编制、修改、实施、检查、评估各个环节做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并结合自治区气候、地形、水文等特点,科学有效制定监测、预防、保护、治理措施,依法巩固治沙成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防沙治沙,需要多方参与,共同奏响生态建设“大合唱”。
11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同志说,自治区人大将通过执法检查等方式,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自治区林草局负责同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作为林草部门,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继续深化宣传培训、监督执行、保障落实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内蒙古的防沙治沙事业实现历史性转变、取得突破性成果,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同志表示,今后将从做好普法宣传、提升执法质效、培优执法队伍等3个方面抓好贯彻实施。
在依法防沙治沙的坚实轨道上,内蒙古正以法治的力量呵护好来之不易的治沙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