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础在县域,活力在县域,难点也在县域。作为首次对全区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开展的全景式评价,报告为推动县域经济迈向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办公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机制,通过科技创新投入、创新主体、创新条件等5方面16条具体指标,对各旗县(市、区)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将各旗县(市、区)划分为一二三类。为激励旗县(市、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对在首次年度监测评价中进入一类的旗县(市、区)给予资金奖补;对后续年度档次提升和位次大幅提高的旗县(市、区),给予相应资金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