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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向城乡并重转变

——解读《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记者  黄韬铭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何印发意见?有哪些创新工作举措?国家消防救援局1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对此做出解读。

  “意见彰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鲜明导向,标志着消防工作向城乡并重转变。”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王天瑞介绍,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聚焦基层“小火亡人”“小火大灾”和隐患“量大面广”的严峻形势,系统谋划从城市向乡村延伸的消防监管体系,重塑重构基层消防力量布局。

  “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王天瑞说。

  据介绍,意见中包括8个方面的转变。

  消防工作地方事权方面,细化属地消防工作责任,为地方加强消防工作留足自主空间。支持地方政府采取多种方式充实基层专业消防力量;健全由地方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将消防职责细化到内设机构,明确专门的消防力量。

  消防安全与源头管控方面,履行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依法严格审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办和运营。严格建设工程相关证照审批,提高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产品标准的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监管理念方面,消防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推动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原则的落实;实施单位消防标识化管理,推动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强化科技赋能,推进非现场消防监管;支持建设区域性消防控制中心。

  消防站执勤模式方面,实施“防消一体”,消防救援站同时承担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工作,依法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的名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

  消防监督执法方面,实行差异化消防监管,根据单位场所风险等级确定消防安全防范重点,对高风险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

  消防专业力量布局方面,实施城市消防力量下派乡镇,统筹调度基层多元力量共同开展消防工作。

  消防宣传导向方面,实施全民消防素质提升行动,开展重点人群实操实训,普及消防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责任追究理念方面,提出尽职免责,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但已严格依法履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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