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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出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

  本报3月25日讯  (记者  赵曦)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民政厅向全区广大群众发出倡议书,倡导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倡导绿色低碳,实行文明祭扫。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不在公共场所、道路沿线焚烧纸钱、抛撒祭品。提倡采用敬献鲜花、踏青遥祭、经典诵读、集体共祭、网络祭奠等现代文明祭扫方式,将追思缅怀之情融入环保行动,以精神传承代替实物祭奠,共同守护蓝天绿水,让清明更“清”更“明”。

  倡导厚养礼葬,发扬传统美德。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礼葬的孝德理念。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节俭办丧、文明祭奠。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让清明祭扫成为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的重要载体。

  倡导安全有序,共度平安清明。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引导。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选择错峰出行、公交出行,减少车辆拥堵。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不在林区、墓地等禁火区域使用明火,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倡导生态安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安葬方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倡导党员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简化祭祀活动、宣传倡导殡葬改革,■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绿色的祭扫环境。

  文明家园,你我共建。倡议书呼吁全区广大群众携起手来,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做绿色殡葬的先行者,用文明之风传承传统习俗,用文明行为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更加文明、和谐、美丽的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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