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取药不用出村,特别方便。”4月8日,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上秃亥乡马王庙村村民王华在村卫生室拿到了慢病药,十分开心。
今年62岁的王华,因患慢病需长期用药,以前要去10多公里外的乡镇卫生院取药,费时费力。如今,他足不出村,就可以在村卫生室取药,并刷医保卡报销。这得益于内蒙古自治区医保部门推出的集采药品“三进”——进零售药店、进民营医疗机构、进基层医疗机构行动。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医保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连续7年完善集采落地执行政策,累计落地执行了1073个药品、77类医用耗材集采,平均降幅超60%,累计减轻群众用药负担237亿元。
“你瞧,这是新纳入集采的治疗高血脂疾病的常用药瑞舒伐他汀片。”家住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的购药患者刘涛拿起一盒药给记者算账:过去一盒39.5元,现在集采后仅2.61元。
为了让集采红利惠及更多群众,内蒙古自2023年开展集采药品“三进”行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制定《集采药品耗材“三进”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五统一”标准化建设,同时构建“1+3+N”管理推进模式,“1”是立足“集采药品耗材为群众减负担”1个目标;“3”即“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为核心的3个途径;“N”为打通“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定点零售药店”的N个销售渠道,多方位多渠道立体式推进购买集采药品耗材可及性,全力实现群众“零差价购药、零距离享惠”。
聚焦群众核心用药需求,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梳理形成《内蒙古集采“三进”行动(药店)中选产品目录》,重点保障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及感冒、呼吸类等常用药。截至目前,集采药品已覆盖全区1354家基层医疗机构、60家民营医疗机构、369家零售药店。全区6个盟市369家定点零售药店网上采购集采药品,涉及生产企业162家,采购药品数273个,采购金额505.2万元。同时,各盟市依托医药配送企业建立区域仓储中心,全区药品配送到位率为91.4%,从根源上系统性解决供给不足、配送不及时等问题,构建起“就近可及、价优、质稳”的集采药品供应体系。
为保障药品质量,呵护群众用药安全,自2025年4月10日起,内蒙古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面实施医保药品追溯码“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管理,实现“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追溯。
药品追溯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过“一物一码”技术,实现医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药品时,在不影响正常刷卡结算的前提下,药店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未扫描追溯码的药品将无法通过医保结算。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医保系统将对未上传追溯码的医保药品自动拦截医保支付。对于出厂未赋码的药品,药店应提前上传至医保部门设立的“无码库”,纳入“无码库”的药品无需扫描追溯码,暂可正常进行医保结算。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测中心负责人岳峰说:“这项措施既能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又能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全区各定点药店必须严格落实‘应采尽采、依码结算’要求,确保实现‘一药一码’‘码随药走,药随人走’的精准管理。同时提醒参保群众购药时牢记‘卖药必扫码,买药先验码’原则,共同守护用药安全防线。”
与此同时,内蒙古严厉打击“五统一”标准执行不规范、超承诺价销售、串货倒卖、拖欠货款等违规行为,这一举措有效杜绝了“回流药”流入市场,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目前,药品追溯系统已覆盖全区15个统筹区,接入定点医疗机构7500家、定点零售药店8668家,累计采集追溯码信息14.95亿条,“买药必扫码,无码不结算”已成为行业常态,群众用药安全更加有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自治区医保部门将健全“三进”工作长效机制,扩大覆盖范围、优化配送流程、强化全链条监管,动态调整中选目录,以更实举措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便捷、实惠”,全力守护百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