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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战略定位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
赤峰市敖汉旗官营子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黄土高原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闫家沟骨干坝治理工程。
包头市青山区本坝沟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东北黑土区兴安盟扎赉特旗侵蚀沟治理项目柳桩护岸工程。
黄土高原十大孔兑治理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西柳沟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对内蒙古而言,更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边疆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水利部门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殷切嘱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水土保持融入东北全面振兴、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北”工程攻坚战、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中。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久久为功,推动全区水土保持事业在治理攻坚、模式创新、提质增效上实现全方位突破。

  统筹协同 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

  坚持高位推动、顶层设计先行,以制度固根基、以机制促协同。“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区人大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规划(2023-2035年)》,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水保”工作格局。5年来,聚焦打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协同发改、财政、林草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01万平方公里。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强度持续“双下降”,水土保持率提升至53.14%,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书写了坚实答卷。

  推进系统治理 为边疆添新绿

  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小流域提质增效、侵蚀沟综合治理、淤地坝和拦沙坝建设、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等,打出保水保土“组合拳”,推动生态状况持续改善。

  小流域综合治理——山水共生的生态实践。小流域综合治理是协调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内蒙古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配置综合防治措施体系,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十四五”时期,全区累计治理小流域216条,综合治理面积达3749.1平方公里。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了53条各具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实现水土资源有效保护,流域水系通畅洁净,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村特色产业蓬勃发展,推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守护黑土粮仓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东北黑土区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而侵蚀沟是黑土地的“伤疤”。2020年调查显示,自治区东北黑土区涉及的30个旗县共有侵蚀沟26.2万条,其中耕地内侵蚀沟15.4万条,占侵蚀沟总数的近60%,侵蚀沟的发展切割蚕食耕地、阻碍机械化作业、导致土地退化等问题,直接威胁粮食产能与黑土资源安全。“十四五”时期,自治区以耕地中发展型侵蚀沟为治理重点,坚持一沟一策、沟坡兼治的治理方略,大力推行填埋复垦技术,累计治理侵蚀沟5089条,保护及恢复耕地超100万亩,为守护黑土粮仓、保障粮食安全筑牢了生态根基。

  淤地坝与拦沙坝建设——筑牢减沙控沙的坚固防线。淤地坝是流域综合治理的一种有效形式,既可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又可以防止水土流失,要因地制宜推行。黄河内蒙古段是黄河粗泥沙的集中来源区,淤地坝、拦沙坝兼具拦沙减淤、保土蓄水、改善民生的多重效益。“十四五”时期,全区新建淤地坝、拦沙坝351座,完成203座老旧淤地坝除险加固,持续织密防护网络,有效缓解了河道淤积问题,减轻了黄河水患威胁。持续的工程治理不仅实现生态防护效益最大化,更逐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红利。经过长期淤积,全区已形成坝地2800多公顷,土质肥沃、水分充足的坝地,为群众提供旱涝保收的饭碗田;此外,部分坝体兼顾通行功能,通过“以坝代路”,极大改善山区交通条件,节约了生产和出行成本,实现生态治理与民生改善双向共赢。

  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破解生态与民生矛盾的有效路径。坡耕地是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因地制宜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山丘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肥力持续下降、耕地质量逐步退化、粮食产量偏低等问题,“十四五”时期,累计整治坡耕地8.25万亩。通过坡改梯、等高耕作、配套灌溉等措施,将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转变为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既守住了生态底线,又夯实了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

  创新模式 探索生态富民新路径

  立足自治区实际,创新市场化、多元化水土保持投入循环机制,推动生态治理从“输血”向“造血”转变,实现“治理有收益、群众得实惠、生态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以奖代补,激活社会参与的内生动力。为破解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块落实难、建后管护难、群众参与难”的痛点和难点,2022年9月,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以奖代补试点,将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水土保持治理项目、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打通村集体和农牧民参与治理渠道。“十四五”时期,累计发放奖补资金6700万元,让群众在融入生态治理中实现增收,筑牢生态保护的群众基础,营造“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生态产品交易,打通“两山”转化的关键通道。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拓宽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推动生态治理成果从“资源”向“资产”、从“有价”向“有市”转变。2024年,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淤地坝淤积地纳入耕地占补平衡,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完成4座淤地坝的176.4亩淤积地的高标准农田改造,成果准备纳入自然资源部门补充耕地库。2025年,在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完成全区首批“小流域+侵蚀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实现零的突破。2026年,在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签约自治区黄河流域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两单交易金额超560万元,惠及群众1600余人,打通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实现生态治理可持续、群众增收有路径。

  拦沙换水,破解“水沙”矛盾的新实践。自治区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聚焦内蒙古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和流域内工业产业集聚等问题,在全国首创“拦沙换水”治理模式。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投资模式,累计投入资金6.15亿元,在“十大孔兑”流域内新建151座拦沙坝、1处引洪滞沙工程,每年可以减少入黄泥沙超500万吨,置换黄河水量2800万立方米,可有效解决2个城镇生活用水和4个工业项目用水问题,实现了生态治理与水资源优化配置协同增效。

  锚定新征程 谋划“十五五”水土保持新蓝图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加快闯新路的关键时期。内蒙古生态脆弱、水土流失的区情尚未根本改变,水土保持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新征程上,全区水利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担当,科学谋划,全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争2030年全区水土保持率提升至55.89%。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不断扩大治理成效、提升生态功能,让山川更绿、河水更清、环境更美,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内蒙古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版文图均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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