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旗县区同步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共十章74条,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改善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和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