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修法拟明确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

  新华社消息  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拟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予以明确。修正草案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2021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修改。

  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进行了修改。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正草案对此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修正草案还规定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相关内容也拟被写入法律。例如,修正草案明确,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据了解,修正草案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对与三孩生育政策无关的内容,此次原则上未予修改。(田晓航)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内蒙古·综合
   第03版:内蒙古·首府
   第04版:新报热线
   第05版:特别报道
   第06版:专题
   第07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听文物讲故事22】
   第08版:健康
   第09版:中国·综合
   第10版:世界·综合
   第11版:中国·关注
   第12版:文化看点
   第13版:科学发现
   第14版:声音/广告
   第15版:娱乐汇
   第16版:劲爆体坛
我国修法拟明确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
高原蔬菜 “登山”记
我国首座钢斜拉桥 改造换索完成
水利部:预计松花江将发生流域性较大洪水
公安部:依法严厉打击黄河流域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
山西公布襄汾聚仙饭店重大坍塌事故调查结果 41名责任人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