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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单位 被确定为自治区级 旅游度假区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马丽侠)  记者1月6日从内蒙古文旅厅了解到,依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经内蒙古文旅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于2021年12月24日完成公示,确定两家创建单位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这两家单位分别是乌兰察布市林胡古塞旅游度假区、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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