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热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分公司服务网点办理申停手续。临时停供需一年一办理,次年没有申请办理临时停供的用户,视为正常供热。如需恢复用热,应提前30日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首次办理需提供: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如需代办还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临时停供须将供热设施与供热系统彻底断开,并做好防护措施。用户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方便后期检查与维护。申请临时停供的用户须保证停供房屋内设施安全,不得对相邻用户设施及共用设施的安全造成危害。用户须自行清空管线内的存水,防止管线冻裂造成损失。
临时停供申请一经批准,用户在停供期间未经供热方同意不得私自恢复供热,如发现私自恢复供热的用户,需缴纳全额热费。
广大热用户如有需要,可拨打呼和浩特市城市燃热集团服务热线96566,三家子公司的服务热线分别为:城发供热公司961655、富泰热力公司961650、燃气热力公司96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