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人才落户补贴发放范围:2024年12月26日后将户籍迁入呼和浩特市且落户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本次落户补贴发放坚持公开透明、实事求是、严格管理的原则。为避免出现套领、骗领、冒领落户补贴等问题,人才落户补贴发放遵循以下规则:(一)人才落户补贴每人只限领取一次。(二)符合落户补贴发放条件的人才,在呼和浩特市落户满一年后,即可申报补贴。(三)户口迁出呼和浩特市又重新迁入的人才申领落户补贴,迁入时间按新迁入时间重新计算,连续满一年后申报补贴。(四)符合申领落户补贴条件的人才,在办理完落户满18个月未申领落户补贴的,视为自愿放弃落户补贴。人才落户补贴自2025年12月26日起实施。
文/草原云·北方新报首席记者 高志华 通讯员 王 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