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江苏、湖北近期接连发生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暴露出五个突出问题。一是烟花爆竹零售店附近燃放管理失控,安全风险突出;二是部分零售店采取“超市式”自选销售模式,聚集大量购买人员,潜藏安全风险;三是零售店在许可证载明的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超量存放、藏匿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四是经营许可把关不严,零售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五是地方事故警示信息和工作要求传达不到位,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不深不细。
通报强调,要聚焦“五个严禁、三个务必”深入排查整治,把严禁“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的八项硬措施落实落地到位。
2月15日下午,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一烟花爆竹零售店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2月18日,湖北省宜城市郑集镇千和烟花爆竹专营店发生爆燃,过火面积100余平方米,造成12人死亡。(黄韬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