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飘蹀躞步摇轻,相唤相呼去看灯”,宋朝陈世崇《元夕八首》里的这句诗,描绘出几个娉娉婷婷、步摇轻颤、环佩叮当的美女欢欢喜喜去赏灯的画面。她们相互搀扶着,迈着小碎步,不时发出轻声娇笑。诗句中的“步摇”是女子们发髻上插的发饰,步摇上的珠串随着主人步履的节奏轻轻晃动,更增添了她们的妩媚。
步摇作为头饰最初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殷周时代,王后在参加祭祀或庆典等重大活动时,步摇是她必须佩戴的头饰,只是那时候还不叫步摇。直到战国时期,楚国诗人宋玉在《讽赋》中有“垂珠步摇,来排臣户”的诗句,步摇才有了这个美丽灵动的名字。汉代,除了皇后,长公主也有了佩戴步摇的资格。
三国时期,鲜卑族首领率义王莫护跋成了步摇的铁杆粉丝。《晋书·慕容廆传》里有这样一段记载:三国时期,鲜卑一部落首领莫护跋率领族人随同司马懿征讨,莫护跋立下战功,被封为率义王,建立了以莫护跋为王的国家,定都大棘城(今辽宁省北票市三官营村附近)。莫护跋非常倾慕汉文化,尤其喜欢汉人的步摇,就令人做了一个步摇,天天戴着。传说因为他对步摇的特别钟爱,人们干脆直接称他“步摇”。在古鲜卑语中,“步摇”和“慕容”发音相近,久而久之慕容就成了莫护跋家族的名称。
南北朝时期,人们开始注重步摇的材质,尤其是用黄金打造出金灿灿的步摇,成为象征贵族男女身份与地位的饰品。北魏是南北朝时期的第一个王朝,“我”乘着金步摇备受青睐的时髦风脱颖而出。工匠用高超的模铸、捶揲、焊接、金珠细工、镶嵌、錾、冲等黄金细工工艺,把我打造得精巧别致、独具特色,后人称我为“北魏鹿角金步摇冠”。
我由纯金制作,镶嵌宝石,造型像一只鹿角,由马面基座、鹿角花树、桃形摇叶等几部分组成,高18.2厘米,宽12厘米,重69.5克。工匠别出心裁地将分叉的鹿角打造成一株连理枝,三枝并列向上,中间一枝不分叉,旁边2枝分别插在马头额顶的2个孔眼内,这2根枝上又各分出4根小枝干,每根干梢圈成环状,悬缀着1片桃形薄金叶。
马头额部镶嵌着宝石,眉梢上端有一对圆圈纹,鼻尖镶白色宝石,鼻梁中线的上端用狭薄金条圈一菱形装饰,内嵌宝石。马的五官及镶嵌物轮廓周围饰鱼子纹,内嵌白、蓝宝石。竖着的马耳朵为尖桃形,内嵌白色宝石。
精致奇巧的我象征着主人高贵的身份,伴她去了另一个世界。1981年10月,内蒙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西河子公社社员修整打谷场时,随着一组古代窖藏抖落千年尘埃,我在众人的惊叹声中重见天日。今天,我在内蒙古博物院安家,依然散发着1600多年前的光芒,带着人们穿越到中国南北朝时期,了解被尘封了千余年的鲜卑部族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