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从5月23日起至2025年底结束,围绕3个重点、5个阶段和16项任务开展,协同推进风险排查、打击处置、整治规范、建章立制和宣传教育。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责任,坚决扛起执政为民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有解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约谈整改、行政处置、刑事打击、化解陈案等多种方式,对非法集资风险集中起底、集中处置和集中整治,集中力量分类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非风险,清除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隐患,打击处置一批重点案件,推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精准拆弹、清仓见底。同时,做好规范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排查交易场所、清理“伪金交所”等工作,稳妥处置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净化金融环境,完善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