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农牧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内容,提高了农牧民、农牧业企业负责人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自治区农牧系统陆续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与中国农民丰收节和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相结合,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条例》内容和实施效果。以法润乡村、普法暖人心,通过“零距离”送法,提升了农牧民的法治意识。“参加了《条例》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后,学习了不少关于农畜产品的法律法规,这对我们经营企业来说很实用。”兴安盟科右前旗一家农牧业企业的负责人如是说。
自治区农牧厅法规处处长高凤义说:“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属于‘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之一。活动期间,我们围绕《条例》,重点宣传了农牧业基础设施、生产能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等方面的规定,让更多农牧民了解《条例》、学习《条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据悉,《条例》施行以来,自治区农牧厅将《条例》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了多场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政策解读,并开展了“进基层、进企业”等活动,向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及农牧民发放了单行本、宣传册1万余份,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日益增强。
普法“零距离”,法治暖民心。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让法治精神更好地在农村牧区落地生根,进一步夯实了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石。
(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