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巴彦淖尔市下拨一千万元中央救灾资金

  本报巴彦淖尔8月29日电  (记者  薛来)8月29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防汛)1000万元已全部拨付各受灾旗县区,专项用于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近期,巴彦淖尔市紧盯雨情灾情,以精准部署、科学应对、高效保障为抓手,全力应对复杂天气与灾害挑战,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会议,分析防汛形势、部署工作,强调紧盯山洪沟口、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抓实抓细巡查排险、应急保障、值班值守等工作,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市本级及各旗县区召开降雨防范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发布对流性降水天气防御提示,市旗两级防汛办组织多部门开展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实时调度雨情水情与防御应对工作。制定《巴彦淖尔市山洪沟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山洪沟管理机制,落实落细山洪沟防范措施。

  针对今年汛期抢险救援实际,巴彦淖尔市利用国债项目,将价值约1000万元的基层防灾项目物资装备设备进行前置,并购买200台轴流泵,分别前置到易受洪涝灾害的旗县区;除争取到1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防汛)外,还争取到1.49万件中央救灾物资,已下拨受灾旗县7280件,为抢险救援与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要闻
   第05版:特刊
   第06版:要闻
   第07版:青春号
   第08版:北疆国防
内蒙古教育国际“朋友圈”不断扩大
兴安盟“政银企”协同破解融资难
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护航“开学季”
舞剧《敕勒川》内蒙古首演
巴彦淖尔市下拨一千万元中央救灾资金
通辽市文旅产业迈入提质增效新阶段
师生代表同上一堂音乐厅里的思政课
北疆婚俗有新貌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阿左旗“弘扬伟大抗战精神 共筑民族复兴伟业”合唱大赛举办
内蒙古大学破译母体肝脏“能量密码”
多元业务助力满洲里综保区外贸发展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