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和数据库,推进野外监测、物种识别、数据采集与动态研判的智能化升级
●不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守护好广袤草原林海的万物生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乌兰察布市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全面实施湿地保护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生物多样性。”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横跨“三北”、与俄蒙接壤,拥有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多种生态系统类型,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和国际合作的前沿窗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内蒙古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对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生态系统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最高层次,涵盖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功能与生态过程的丰富度,是物种多样性与遗传多样性赖以存续的载体,决定着生物多样性的整体格局。内蒙古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分布有多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呼伦贝尔草原、大兴安岭原始林区和遍布东西的湖泊湿地,是我国北方生物多样性最为集中的区域之一。
守护好生态系统多样性,必须坚持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累计完成造林2127万亩、防沙治沙4320万亩,生态建设与防沙治沙规模均居全国首位。全面完成基本草原调整划定,实现“一张图”管理。黄旗海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系统修复取得重要成效;呼伦湖水域面积恢复,鱼类总量回升至15万吨以上,绝迹多年的野生鱼类和候鸟重回栖息地;乌梁素海水质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呼伦湖、锡林郭勒草原、汗马、赛罕乌拉等保护区跻身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阿尔山、克什克腾、阿拉善沙漠为世界地质公园。
立足新起点,内蒙古需持续优化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连通重要物种本土和跨境迁徙扩散的生态廊道。要精准开展退化草原修复、黑土滩治理、荒漠化防治和湿地恢复,加强大兴安岭原始森林、呼伦贝尔草原、贺兰山山地森林生态系统等关键区域的完整性保护,健全跨区域联防联护机制。要持续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协同推进外来入侵物种和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通过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水平,进一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推进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是推动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通过合理有序、绿色低耗的资源利用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从单纯的生态任务转化为兼具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可持续事业,有效激发社会各界参与保护的内生动力,实现从被动保护到主动守护的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是落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现实路径。要把握好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在高水平保护前提下挖掘生态价值,坚决摒弃以损耗生物资源、破坏生态本底为代价的粗放开发模式。
内蒙古生态资源禀赋得天独厚,推动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大有可为。近年来,内蒙古立足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要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社区反哺等制度体系,规范有序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沙产业、草种业等绿色业态,让保护地周边牧民群众从生态保护中获得稳定收益。要健全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机制,严格规范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构建保护与利用、收益与反哺保护相协调的良性循环。要以利用促保护、以保护固利用,让草原林海成为各族群众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科技赋能是突破传统保护手段局限、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向“人防+技防”转型的关键支撑。内蒙古地域辽阔、生态类型多样,东西直线距离达2400多公里,依靠传统人工巡护难以实现全域精准监管,必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
近年来,内蒙古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能力建设,完成全区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多样性调查,绘制1:50万生态系统类型图,建成“内蒙古生物多样性数据库”。2021年以来累计完成样线调查近2000条,设置样方及标准地3000余块,制作植物标本5万余份,采集种质资源5000余份。2026年发布的内蒙古贺兰山第二次综合科考成果显示,保护区全域物种总数达4598种,覆盖从低等生物到高等动植物的全生态类群,发现短梗葱、贺兰山黄芪等6个新物种,累计发现各级新记录物种568种,其中中国新记录20种、内蒙古新记录243种。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测到的野生动物种类比修复前增加了37种,消失多年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蒙古扁桃重现山梁;普氏野马和麋鹿野化放归种群分别增长至21匹和74头,较放归初期分别增长75%和174%。全区越冬水鸟种群数量从2025年的16万只增至2026年初的18.5万只,赤麻鸭越冬种群占全球总数的50%以上;2025年监测中首次记录到白头鹤和夜鹭越冬踪迹,在乌拉特后旗还通过红外相机监测到雪豹活动影像。各类监测数据最终服务于科学评估生态系统质量,为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维护生物多样性提供决策依据。
面向未来,要持续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红外相机等技术手段,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和数据库,推进野外监测、物种识别、数据采集与动态研判的智能化升级。要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退化生态系统修复、种质资源保育等关键领域科技攻关,完善常态化监测、评估、预警体系,以现代科技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挖掘各民族生态智慧,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合力
生态文化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精神动力。内蒙古作为我国最早成立的省级民族自治区,各民族在长期游牧生产生活中形成了天人合一、敬畏自然、顺应自然的传统生态智慧。
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游牧民族形成了严格的草场轮牧、禁牧休牧制度,这些朴素的生态习惯与现代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不谋而合。牧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积累的关于草场类型、牧草季节生长、野生动物迁徙规律的丰富知识,是生物多样性的智慧宝库。近年来,内蒙古积极探索将各民族传统生态知识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基层治理体系,在草原牧区推广社区共管模式,引导牧民从草原利用者转变为生态守护者。鄂尔多斯遗鸥保护区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呼伦贝尔草原牧民参与式监测等实践,展现了传统智慧与现代保护体系融合的生命力。黄旗海周边社区群众参与湿地管护、鸟类保护的实践证明,充分调动群众力量,才能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全民防线。
站在新的起点,要系统挖掘整理北方草原各民族传统生态文化资源,对其进行科学阐释并融入保护实践。要健全全民生态文明教育体系,依托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等节点开展科普宣传,完善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制度机制。要积极推广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将牧民世代守护的社区保护地、传统草场管护区、公益林区等纳入全域保护体系,以文化自觉引领保护自觉,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深厚文化根基和持久内生动力。
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主动对接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需求
内蒙古与俄罗斯、蒙古国接壤,是东北亚生态安全合作的重要节点,深化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具有独特区位优势和现实基础。
中蒙俄达乌尔国际自然保护区成立以来,三方召开联合委员会议、工作会晤,开展联合鸟类监测、鸿雁专项调查、蒙原羚专项调查、鹤类专项调查以及联合宣传教育等活动,有效保护了达乌尔草原区各类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为全球跨界自然保护区合作树立了典范。2024年,“跨界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入选全球共享发展行动论坛第二届高级别会议成果文件。内蒙古在防沙治沙、草原生态修复、湿地保护、野化放归等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也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东北亚区域生态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要主动对接“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持续完善内蒙古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细化重点任务。要深化中蒙俄跨境生态保护合作,加强蒙原羚、候鸟等跨境迁徙物种联合监测与保护,连通跨境生态廊道,共同打击跨境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要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议题研讨,分享实践经验,为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贡献内蒙古力量。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久久为功的事业。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要牢记嘱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可持续利用、科技赋能、文化浸润与国际合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保护与发展、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将内蒙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不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守护好广袤草原林海的万物生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分别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西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西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