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生态保护正在从经济发展的外部性约束转变为内生性动力,从经济核算中的成本中心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价值源泉
●在高水平保护已成为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的今天,保护本身就是发展,而且是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乌兰察布市考察时强调:“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黄旗海自然保护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湿地保护贵在保持原生态,要求对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在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重“算电协同”“算水协同”,积极推动绿色算力产业发展。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指明了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实践路径。当前,我们需要完成一个关键的认识转变:生态保护正在从经济发展的外部性约束转变为内生性动力,从经济核算中的成本中心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价值源泉。
以认识深化重新定位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把生态保护视为一种负担,占用发展空间、消耗财政资金、制约产业布局。这种认识的根源,在于把保护与发展看作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忽视了生态作为自然资本的根本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是资源,是资产”“推动自然资本大量增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正是对这一固有观念的根本超越。
黄旗海的变迁为此提供了有力印证。这片20世纪50年代水域面积约130平方公里的湖泊,因人类活动叠加持续干旱,2006年濒临干涸,2012年恢复水面时枯水期不足5平方公里。经过系统治理,水域面积稳步恢复,2025年5月时隔27年再次监测到鱼类活动,目前已发现鸟类168种。这一变化不只是生态指标的改善,更带动区域发展品质提升,湖泊水体自净和水循环功能逐步恢复,周边农牧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随之改善。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判断:把保护视为负担的认识正在被实践所超越,生态作为发展资产的属性正在被实践所印证。资产不等于商品。生态服务功能大多不直接进入市场交易,但其价值并不因此减损,它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是抵御生态风险的“压舱石”;而一旦产权得以界定,其中一部分还可以转化为可计量、可交易的生态产品。把这笔账算清楚,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才有了坚实的思想前提。
以系统治理夯实生态资产的“底盘”
认识到保护的资产属性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通过系统治理实现自然资本的保值增值,保值是守住存量不退化,增值是恢复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让存量持续增厚。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不是简单地把区域“圈起来不动”,而是通过科学干预恢复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黄旗海的治理体现了这一思路。当地精准实施河道疏浚、生态修复、农业“四控”、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44个,建成垃圾转运站10座、地膜回收站5个,实现保护区内及周边51个村垃圾日产日清;开展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草原生态修复等工程16.04万亩。先做减法,消除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过度压力,止住自然资本的持续贬值;再做加法,以最小化的人工干预激发自然恢复的内生动力,推动生态系统从“输血”转向“造血”。
内蒙古的系统治理同样印证了这一逻辑。据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全区森林覆盖率达21.98%,较2021年提升1.19个百分点,造林建设规模稳居全国首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升至46.48%,创本世纪以来最好水平;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全区湿地面积485.52万公顷,居全国第四位;2025年,断流27年之久的西辽河干流403公里实现两次全线过流。这种全要素系统治理从各要素内在关联出发,在区域尺度上重塑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自我维持能力。如此,自然资本才能持续保值增值,后续的价值转化才有可靠依托。
以机制创新打通自然资本的价值实现通道
自然资本的价值实现包含两个层面:一是让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收益,二是让收益回到保护者手中。如果保护成果长期停留在“只投入不产出”的状态,自然资本的价值就难以获得广泛认同与持久支撑。
摸清“家底”,让自然资本可度量。自治区已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产品目录(2025年版)》,经初步核算,全区生态产品总值(GEP)达4.48万亿元,体现了内蒙古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功能价值;呼伦贝尔市生态产品总值达7002.3亿元,入选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核算的意义不仅在于给出一个数字,更在于为产权界定、交易定价和考核评价提供统一标尺。
让资源变资产、资产变收益。2025年内蒙古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120亿元;自治区林草湿年碳汇量达1.1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居全国第一;2023年以来向市场供给优质碳汇产品167万吨,实现价值6500多万元。包头市达茂旗发行全国首张“草票”,并落地全国首批“草票贷”,以“草票”为质押向牧民发放生产性贷款120万元;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友谊嘎查15.61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生态产品10年开发经营权以1008万元成交。“确权—核算—交易—变现”的链条正在从单点突破走向体系化贯通。
让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乌兰察布市发挥风光资源丰沛、气候冷凉、紧邻京津冀等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绿色算力产业,已签约算力中心项目109个,机架规模超700万架,2026年1至8月实现营收56.8亿元、同比增长40.3%。实践表明:高水平保护非但不排斥发展,反而在为高质量发展筛选方向、积蓄动能。
让局部探索上升为制度定型。内蒙古推广防沙治沙“以工代赈”模式,2026年以来带动4.59万名农牧民参与防沙治沙,这一设计把生态建设的正外部性内部化为农牧民的直接收益。内蒙古印发实施的《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25—2035年)》,提出健全生态产品监测和价值核算体系、推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等重点任务,使自然资本的价值实现从“个别地方的探索”上升为“全区范围的制度安排”。
以正确政绩观和长效机制守护生态建设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推动高质量发展”。
生态保护之所以长期被误读,深层原因在于政绩考核中显绩与潜绩的不对称。防沙治沙面积、碳汇交易金额是可量化的显绩,而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物多样性恢复则是难以在短期考核周期内体现的潜绩。“重建轻管”正是显绩思维在生态领域的典型表现,项目建设有开工仪式、有验收节点,管护却既无“曝光度”也无“显示度”。而恰恰是这些潜绩,构成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座。
以正确政绩观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核心在于把“建管一体”从理念变为制度。2026年6月,国家四部门联合印发《“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完善建后管护。巴彦淖尔市制定全过程闭环管理、长效管护等制度,乌兰察布市出台“三北”工程建管一体措施,明确“谁建设、谁移交,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明确要求建立沙化土地长效管护机制,依法巩固治沙成果。
资金保障、利益联结、科技赋能同步跟进。内蒙古自筹资金解决“三北”工程重点项目配套资金,初步建立起多元化治沙信贷体系。巴彦淖尔市在聘用日常管护岗位时,优先选择参与以工代赈的农民,乌兰察布市将属地护林员、草管员纳入项目管护体系,实行定岗、定人、定片、定责;赤峰市依托四级林草长制责任体系,构建网格化管护格局。这套“建—管—用”全链条的可持续管护体系,为大体量治理成果的巩固提供托底。截至2026年6月,内蒙古防沙治沙任务已完成693.49万亩;黄河两岸620公里防护林草带全线贯通,入黄泥沙量降到400万吨以下;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区,39个旗县中的15个旗县实现流动沙地全部歼灭。如此规模的治理成果,必须依靠制度和正确政绩观来守护。
从黄旗海的鱼群重现到“三北”工程的绿进沙退,从绿色算力产业的蓬勃兴起到防沙治沙条例的落地施行,内蒙古的实践证明,在高水平保护已成为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的今天,保护本身就是发展,而且是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才能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崭新篇章。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