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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市政府的”就可以抗法吗?

  文/胡印斌

  这两天,一句“我是市政府的”的话火了。

  据河北广播电视台报道,近日,在河北邢台市泉南大街和公园东街交口,交通协警拦住了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告诉车主当日限行尾号5和0,请车主出示驾驶证和行车本接受处理。车主说:“我是市政府办公室的,我就是管交警的,我急着去派出所办事。”

  交通协警并没有被“市政府”的名头镇住,仍坚持要求车主接受查处,这个时候,这名男子发飙了:“你是个协警,你怎么说话呢?你有执法资格吗?”而从头至尾,这名男子都不停地在打电话。

  这一闹剧引发了网友的强烈关注,被指耍“官威”。4月30日,邢台市政府办公室回应称,此人确属政府办工作人员。目前,已“安排由机关党委配合市纪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按照程序开展调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按照规定,协警确实不能独立执法,但路面上的协警并非独立执法,而是协助交警执法,且其一切行为均在执法记录仪的监控之下。

  其实,此人真正依恃的,依然是“我是市政府的”话语背后的权力。哪怕这种权力略显模糊,也未必指向一次违反限行的行动,也不会庇佑一个肆意张狂的公务员,但在这名公务员看来,依然是很好用的一种工具。

  这实际上也反映了一种根深蒂固的“特权观念”。此前曝出的雷人语录“我是市政府的,我就是王法”“谁耽误发展一阵子,就让他难受一辈子”与邢台市这名公务员的措辞有异曲同工之处。在一些地方的基层,攻克法治之难,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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