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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拉黑”违规小饭桌经营者

  文/孙维国

  为了保障在“小饭桌”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今年,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小饭桌”采取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小饭桌”经营。(4月28日《北方新报》)

  “小饭桌”虽小,但却事关学生饮食安全、人身安全。“小饭桌”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是“小饭桌”经营者守法意识不强,对法律缺乏敬畏心,这必然导致日常经营行为中,对保障食品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意识的弱化。

  对“小饭桌”采取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小饭桌”经营,不只是给“小饭桌”经营者套上“紧箍咒”,使监管精准有效。最主要的是,通过法律法规约束和惩处,培养和强化经营者守法意识,从内心敬畏法律。

  所以,有关部门不仅需要落实常态化监管,同时还应加大对违规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小饭桌”经营者的违法违规代价。在具体执行层面,对“小饭桌”经营者,除了采用罚款、整改等管理手段,还可以推行失信黑名单、市场“终身禁入”等制度,使惩处真正形成震慑效应,以此为基,方能不断推进“小饭桌”规范化运营,成为孩子及家长的“放心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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