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助残日”变了味道
郝雪梅评论说:然而,一些现象也该引起警惕,有些地方把帮助残疾人的活动叫成了“庆祝助残日”。不是所有的节日都可以“庆祝”。可以“庆祝”春节、“庆祝”元旦、“庆祝”五一。却真的不能“庆祝”端午、“庆祝”清明……包括“庆祝”助残日。使用这样的词显然是对残疾人的一种无形伤害。因为,对于残疾人来说,“残疾”是不能“庆祝”的。因此,一些公益组织,尤其是政府部门,应该注意这些细节。细节做好了,才能真正发挥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