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民警对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赵四夫妇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3000元,对16名赌博的违法人员分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0元。
因为此案涉案赌资较大,赵四夫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03条规定,涉嫌赌博罪,市公安局将此案转为刑事案件侦办。
根据参赌人员供述,在赵四夫妇麻将馆内参与赌博的人还有丁武、王六、丁三、郭庆。放款的有刘启(为赌博提供条件)。据此,民警对丁武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对王六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0元,分别对丁三、郭庆作出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1000元。对放款的刘启作出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3000元。
目前,赵四夫妇夫妇已被转为刑事拘留。
(韩 飞)
说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