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新报》报道,到2020年,我区要实现“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村民的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的目标。为此,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被列入盟市、旗县(市、区)年度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在以往的城乡二元结构时代,除了经济文化发展不同步,最为显著直观的就是人居环境差异。诸如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共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早已尽享其便利,农村牧区则落后许多。基础设施的阙如,加之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的特殊性,既造成农牧民生活严重不便,又会产生污水横流、垃圾囤积等一系列问题。
消灭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人居环境的同步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让他们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便利,对于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非凡。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改造,需要资金投入,也需要超强的责任意识。我区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就是下了一道军令状。不达标将严肃问责,意在祛除麻痹与迟钝,提高各级政府对待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当积极性被唤醒,打造宜居的美丽乡村就不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