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英华饭店光荣道店经营了10年,因设施陈旧,于今年3月1日开始装修,装修费200多万,经过2个多月的装修,工期已近尾声,重装开业的时间已定,此时却突然跑出两个房东。双方发生纠纷,导致内蒙古英华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华公司)光荣道店被迫停工,店面无法开业。
房产产权有争议
8月7日,记者采访了该店店长张卫平,他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他说,英华光荣道店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是英华公司旗下一家营业了10年的老店。2008年,英华公司和当时的房主丁强签了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家店一直正常营业。2016年,青山区人民法院认定此房涉及一起执行案件。今年3月,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英华公司和丁强续约,并进行了店面装修。5月25~26日,包头市大中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房产)员工来到此店,拿出一份房本复印件并报了警。民警现场了解情况后表示,这处房产产权有争议,要求所有人撤离现场。随后,大中房产把房门锁了并派人值守,同时阻挠英华装修,双方多次发生纠纷。英华公司与丁强商讨所有权问题,未果。
英华公司本来希望,丁强和大中房产继续解决房屋确权问题,英华光荣道店先营业,可是大中房产不同意。英华公司投进去200多万装修款却不能营业,损失极大。
7月2日,英华公司在青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大中房产排除妨害。
两次判决房产归属
8月7日,丁强告诉记者,1995年他的父亲丁建忠与其成立大中房产;1998年,青山区赛音道6号街坊8号房产开发建成,以大中房产的名义初始登记(包房权证青字第137736号);2004年至今,这处房产一直由丁建忠出租使用受益。
2007年,因经营问题,大中房产与王文英签订了企业股份重组协议,丁建忠与丁强都是股东之一,在重组资产明细中,未包括青山区赛音道6号街坊8号的房产。因这处房产的确权问题,大中房产从2015年起,就和丁建忠父子打过多次官司。
丁强给记者出示了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2016)内0121民初140号判决书,记者看到,该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就是青山区赛音道6号街坊8号房产的权属归属,房屋所有权人为包头市大中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为丁建忠、丁强,注册资本为820万元,丁建忠占82.4%,丁强占17.6%。2007年5月16日,包头市大中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企业股份重组协议书,在重组协议中未将本案争议房屋作为重组资产参与重组。包头市大中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后该房屋由原告人丁建忠的名义出租并收取租金至今。根据以上事实,本院认为该房屋在包头市大中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后丁建忠、丁强已实际占有使用,丁建忠、丁强诉讼请求理由成立。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大中房产又上诉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在丁强提供的(2016)内01民终2748号民事判决书上看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大中房产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该房产是大中房产所有?
8月10日,记者采访了受大中房产委派处理租房纠纷的股东王爱军。王爱军说,青山区赛音道6号街坊8号房产归大中房产所有,大中房产有房产证,英华公司应和大中房产签租赁合同,丁强无权把房屋租出去。英华公司突击装修,大中房产员工知道后进行阻拦,王爱军也向英华公司的安经理说明,此房产属于大中房产。
王爱军说,当初英华公司和丁强签租赁合同时,公司考虑到丁强父亲年事已高,而且是大中房产创始人,才未予追究。英华公司要租这处房子,只要来大中房产办理手续,就能租房。
王爱军说,8月6日,英华公司的安经理还找到他,表示要和大中房产签租赁合同,但在最后签约时,安经理又称要回公司商量,所以目前事情仍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