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邱女士:恒茂公司退还保险保证金了!

  新报热线(记者  杨  佳)9月6日,本报刊发消息《恒茂公司不退还邱女士的保险保证金,违法!》,对呼和浩特市邱女士去年8月份在内蒙古恒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茂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新款别克GL8商务车。恒茂公司以邱女士是贷款购车为由,要求其交纳5000元保险保证金,并且要求邱女士今年也要在恒茂公司为车辆上保险。今年,邱女士发现在外面上保险要比在恒茂公司便宜得多,于是就在外面上了保险,要求恒茂公司退还这笔保险保证金,但是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9月3日上午,记者和邱女士一同来到恒茂公司后,对方负责人承诺,在15个工作日之内为邱女士退款。

  9月6日上午,邱女士向记者反馈消息称,她已经收到了这笔退款,非常感谢《北方新报》对此事的关注,同时也对恒茂公司的办事效率和结果表示满意。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内蒙古·综合
   第03版:内蒙古·首府
   第04版:特别报道
   第05版:壮美黄河行
   第06版:新报热线
   第07版:要闻
   第08版:声音
   第09版:中国·综合
   第10版:公益广告
   第11版:世界·综合
   第12版:娱乐汇
   第13版:文学速读
   第14版:健康
   第15版:钩沉/广告
   第16版:劲爆体坛
赤峰市疾控中心的“黄牛”依然很忙
邱女士:恒茂公司退还保险保证金了!
阿拉善南路这棵大树腐朽严重
每天半夜接水 外贸小区100多户居民用水困难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补办 上千元补助是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