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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注意,少儿医保热点问题看这里!

  文/本报记者  张学博

  9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许多在校及非在校的少年儿童都陆续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日,有不少家长反映,虽然给孩子缴费参保了,但是他们不清楚孩子参加的基本医保包含哪些部分,待遇标准是多少,就诊流程又是如何规定的?针对上述热点问题,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9月12日进行了解答。

  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怎样的医保制度?其中又包含哪些方面?据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原新农合整合后的医疗保险制度,是政府专门为学生儿童等非从业城乡居民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筹资以政府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一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普通门诊、特殊慢性病5个部分,无需额外缴费,其具有综合性、公益性、不盈利等特点,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道健康保障线。

  在参保登记及缴费方面,凡在首府市区或旗县城镇中、小学就读和托幼机构的在册学生儿童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均须参加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园)学生儿童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在新学年开学时统一办理。非在校少年儿童,具有本市户籍的凭《居民户口簿》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非本市户籍的到居住地街道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2019年度呼和浩特市在校(园)学生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非在校少年儿童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00元;非本市户籍的非在校少年儿童,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个人缴纳,2019年度每人共计690元。

  待遇标准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支付15万元,大病补充保险最高可支付15万元,总计可支付3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包括住院、意外伤害保障、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道。

  其中,在住院待遇方面,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下:住院医疗费用为起付线~1万元,三级甲等支付比例为70%、三级乙等支付比例为75%、二级支付比例为80%、一级支付比例为85%;住院医疗费用为1万~3万元,三级甲等支付比例为75%、三级乙等支付比例为78%、二级支付比例为85%、一级支付比例为90%;住院医疗费用为3万元以上,三级甲等支付比例为78%、三级乙等支付比例为80%、二级支付比例为90%、一级支付比例为95%。

  在大病补充保险待遇方面,在一个年度内累计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3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支付比例如下:个人负担费用3~5万元(含5万元),支付比例为60%;个人负担费用5~8万元(含8万元),支付比例为70%;个人负担费用8万元以上,支付比例为90%。

  在意外伤害保障待遇方面,考虑到少年儿童天性活泼好动,稍有不慎极易造成意外伤害事故,首府专门出台了学生儿童意外伤害政策,凡符合政策的意外伤害门(急)诊、住院费用均可按相关政策报销。意外伤害保障由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确定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无需额外缴费。具体支付标准为:意外门(急)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内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支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意外住院,按普通疾病住院支付的相关规定报销。

  在普通门诊待遇方面,不满18周岁的参保居民可在本市各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凡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50%支付;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次5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按50%支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次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按50%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200元。

  就诊流程

  对于就诊流程这一问题,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呼和浩特市就诊,须选择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且在登记入院时出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历》和社会保障卡,出院时由就诊医疗机构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结算、普通门诊、特殊慢性病进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无需再次奔波。

  此外,因呼和浩特市三级甲等或三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设备条件所限,确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参保居民需凭呼和浩特市三级甲等或三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近期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历》、社会保障卡到市或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领取转诊表后,方可转往外地三级甲等或三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可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支付,未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另外,在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区(国内),外出期间因患急病住院的,须选择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入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电话备案,出院后携相关材料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正式备案手续,回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事宜。未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未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历》和社会保障卡的,请尽快咨询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以免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

  社会保障卡申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办理参保登记、入院登记、出院结算、跨省异地结算等,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那么,家长该如何给孩子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据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家长可登录社会保障卡服务网(www.12333k.cn),自主申请办理或查询,也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信息采集,可持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参保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障卡,并办理信息采集;照片上传,家长带孩子到人社部门定点照相馆拍照,由照相馆直接将照片上传至社会保障卡制卡系统;查询制卡进度,家长可通过关注“内蒙古12333”公众号或登录社会保障卡服务网查询制卡进度;领卡,根据制卡结果,到指定银行领取,如遇问题可通过“12333”热线进行咨询。

  【链接】

  呼和浩特市本级和各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为: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0471)5181347、5181343;

  新城区:(0471)6218616;

  回民区:(0471)3820105;

  玉泉区:(0471)5699050;

  赛罕区:(0471)5184907;

  经济开发区:(0471)3983637、3284198;

  土默特左旗:(0471)2226321;

  托克托县:(0471)8528066;

  和林格尔县:(0471)7181136;

  清水河县:(0471)7912767;

  武川县:(0471)882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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