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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蹭暖费” 是乱收费!

  文/李忠卿

  据《新文化报》报道,一年一度的取暖费又该收取了。连日来,河南省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出了规定,不用暖气却要交30%的“蹭暖费”。 物业工作人员称,周围的住户都使用暖气,不开通的住户室内温度肯定也会升高,这等于变相的“蹭暖”。

  对于物业收取取暖费,大家都没有异议,只要经过了物价部门审批,这样的有偿服务就是合法的。当然了,物业提供这样的服务并不是强制性的,任何人都有拒绝供暖的权利,只要你没有享受到这样的服务,意味着你就不用承担交费的义务。

  毕竟取暖费是一笔不菲的开支,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承受的,再说了有些住户平时不怎么在家,还有些住户认为交取暖费不划算,不如开开空调,自然我们没有必要强迫每个家庭都接受供暖,这是尊重居民选择权的必须。

  现在物业要收取“蹭暖费”,认为不用暖气的家庭也跟着受益,多少沾了交费取暖家庭的光,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更是一种乱收费。既然住户选择了不需要取暖,物业就可以采取停供的措施,至于能不能达到效果,那是物业的事情,不能牵扯到住户身上,如此收费,岂不是巧立名目?

  物业声称不交取暖费的住户是变相蹭暖,那么物业收取蹭暖费是否也是变相收费,这样的收费理由实在是站不住脚,相关部门必须出面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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