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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违建要依法严惩

  文/徐剑锋

  近日,首府西部城区正在进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在呼和浩特市实施西部城区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的督导下,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在建、已建的临时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整治,计划在2018年年底拆除完毕。(11月5日《北方新报》)

  西部城区的实践说明,只要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就没有拆不了的违建,就没有破解不了的难题。说到底,关键得看决心够不够、行动实不实。

  治理违建有多难?关键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一个都不能少”。就制度而言,首府早就出台相关办法,其条文规章不可谓不细,处罚措施不可谓不严,当务之急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道理讲在前,把法律说在先,并用一个个响当当、硬邦邦的案例,把查处违法建设的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让群众自觉依法依规搞建设,让规定入耳入脑更入心,从而形成“人人敢打”的浓厚氛围,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

  不得不说,在违法建设面前不愿碰硬,在严格执法上“知难而退”,是造成违法建设此起彼伏的重要原因之一。换句话讲,只有通过依法严处、铁腕执法,尤其是对那些明目张胆、牛气哄哄、影响恶劣的违建行为敢于动真格、实行“零容忍”,让违建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才能堵住漏洞、刹住歪风。同时,既要重拳出击打好攻坚战,又应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既要在时间长度上“长抓”,也要在时间频率上“常抓”,加强源头防控,织密监管网络,坚决杜绝“生米煮成熟饭”。实践反复证明,有法规的宣传教化,有严格的惩治手段,有罚出痛感的罚单,一旦形成了全社会对法律的敬畏,那么久而久之就会将规定真正“内化于心中,外化于自觉”,而不再停留在“纸上权益”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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