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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岂能如此任性!

  文/山  歌

  据《北方新报》报道,2007年,许先生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钰景花园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交了首付后,开发商一直以办理手续为由迟迟无法办理贷款。更让许先生意外的是,自己的房子今年居然被别人住上了。记者了解到,在钰景花园小区,遭遇一房二卖的业主共有20多户。

  买主交了首付,盼星星盼月亮等了十多年,却等来这个结果,着实令人愤愤不平。现在,房子已被别人住上了,双方都有手续,归属难以厘清。与其买主之间纠缠不休,倒不如追究肇祸“元凶”——开发商的责任。不能让收了两笔钱的他们,置身事外旁观买主“打架”。一房二卖,往轻里说,是违反契约精神,往重里说,可能涉嫌欺诈犯罪。如果开发商能积极退赔买主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好歹也算一种有诚意的解决方案。可现在开发商对买主避而不见,根本找不到人。从这个情况看,对方似乎没有善后的意愿,纠纷得到妥善处理的前景很不乐观。

  无论涉及到失信还是欺诈,一房二卖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不允许如此任性的行为存在。对此,相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查清一房二卖的真相与性质,根据相应的法规对其进行惩处,并帮助买主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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