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全面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控金融风险,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债务率较高的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债务风险情况,采取财政预算安排、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等多种措施,分类处置各类政府债务,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117.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不低于10%的幅度,压缩本级一般性支出、本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等支出36.4亿元。(下转2版) (上接1版)建立和完善“四梁八柱”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农村牧区高利贷等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截至11月底,全区金融机构累计清收与处置不良贷款317.49亿元,同比多化解77.4亿元不良贷款。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2020年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今年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01亿元,全区上下有效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预计全年可减贫23万人以上,10个国贫旗县、13个区贫旗县摘帽,剩余贫困人口约15万左右、国贫旗县20个,在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巩固提高。同时,我区及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突出解决扶贫政策落实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发现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截至11月底,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204件、立案1556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13次、87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29人,组织处理1524人,移送司法73人。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2017年起,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预算资金安排年均增长10%以上。特别是今年以来,以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第一轮督察反馈的4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23项,其他任务正在推进实施。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区的33批2574件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办结2122件,追责问责691人。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事项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在“回头看”整改方案中细化为100个问题,涉及7个领域、13个部门和12个盟市。对于“一湖两海”治理和草原生态、矿山整治、固废处理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攻坚,有关措施正逐步落实到位。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根本之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综合整治,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通过实施蓝天保卫战,1~11月,全区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3%,优良天数比例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