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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日报社因一张人民币图片遭北京全景起诉

  新报讯(首席记者  张弓长)  在视觉中国四处起诉图片侵权引起众怒之际,北京互联网法院于4月15日在网上又审理了一起图片侵权案,这场官司的原告是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则是鄂尔多斯日报社,原告诉称被告侵权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人民币图片。

  当日14时30分,北京全景与鄂尔多斯日报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网上开庭审理。北京全景在法庭上诉称,该公司发现鄂尔多斯日报社在其新浪微博“鄂尔多斯日报”中擅自使用北京全景享有著作权的编号为1E-00702的作品作为文章用图。北京全景认为鄂尔多斯日报社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涉案摄影作品的行为已经违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四十九条及其他条款之规定,侵犯了北京全景对涉案摄影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权利,并给北京全景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基于此,北京全景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鄂尔多斯日报社立即停止使用北京全景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判令鄂尔多斯日报社在其新浪微博置顶位通过博文就侵权事实向北京全景公开道歉;判令鄂尔多斯日报社赔偿北京全景著作权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10000元人民币。

  鄂尔多斯日报社方面在法庭上辩称,该社使用的是一种人民币图片,图片来源于百度,通过搜索软件,完全可以搜索到这张图片。该图片并未标注为有著作权的图片,也未通过技术手段予以限制或提醒,更未从搜索软件的源头控制侵权的产生。因此,北京全景存在放任图片在网上传播的主观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此外,鄂尔多斯日报社为非营利法人,是鄂尔多斯市市委机关报,援引图片没有盈利性质,只是在官媒微博上进行了援引,阅读量有限,并未给北京全景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即使存在侵权,北京全景所主张的损失数额也明显有失公平合理性,法院不应当给予支持。鄂尔多斯日报社方面还辩称,北京全景拍摄人民币图案盈利的行为也明显违法。

  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上网搜索后发现,网友根据工商信息查询工具天眼查整理的资料显示,仅仅在2018年前9个月,北京全景作为原告就起诉了684次。为此,网友们戏称北京全景为“原告狂魔”,其做法与视觉中国的做法基本相同。另据了解,内蒙古也已经有多家机构被北京全景起诉。此外,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全景旗下的“全景”平台,不仅将国旗、党旗、党徽图案进行售卖,还将多位前国家领导人的肖像等图片进行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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