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侵权直播说不
这些以公共场所为背景的直播,每个人都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充当了别人的“群众演员”,成了帮助一些商家扩大影响、招揽生意的“道具”。
有些商家或单位,并不知道此举违法,这说明在“全民直播时代”,隐私保护并没有跟上信息传播发展的速度,这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作为公民,应该向新闻中的张先生那样,当自己的权益受到商家侵犯时,就积极发出自己的声音,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这是对商家的一种警醒,也是一种普法,客观上会约束商家或个人的侵权直播行为。(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