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新报》报道,有市民反映,呼和浩特市泰禾商厦在未经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就开始营业,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对此,泰禾商厦招商处一负责人说,还没通过消防验收,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的验收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这是广为人知的法律常识;而且因涉及公共安全,大型商场历来是火灾防范、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区域。无论从哪点出发,泰禾商厦都应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恪守法律法规。最基本的,就是要符合消防设施齐备、消防验收合格的前提,具备营业条件才能开始营业。然而,泰禾商厦等不及许可,在隐患重重中贸然开张,这既是对顾客不负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漠视了消防安全的根本。
面对记者“未经消防验收就开始营业,出了火灾事故谁来负责”的质疑,对方称“我们这里是在试营业”。拿“试营业”当挡箭牌就能免责吗?显然不能。
在防火形势严峻当下,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方式无疑会埋下不小的安全隐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坚决遏制此类情况发生,以杜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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