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有人私自贩运野兔由荣乌高速前往山西。接到举报后,清水河县森林公安局立即联系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一支队清水河大队,请求协助拦截。接到命令后,清水河大队迅速派出民警在荣乌高速各收费站进行布控。14时许,3辆小型货车进入十七沟收费站广场引起民警注意,民警迅速控制住车辆,在对车厢货物检查时发现,3辆货车内全部拉载的是装箱的活野兔,经清点共计610只。依照案件管辖权属地原则,此案件移交鄂尔多斯市森林公安局,并于当晚在鄂斯市伊金霍洛旗一工业园区内对野兔进行了放生。
目前,该案还在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