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通知书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要求,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认定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违规违法事实,提出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罚、处理意见,按期办结事故查处情况,落实事故企业隐患排查整改以及责任追究情况。
自治区安委会要求,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要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自治区安委会每10日会对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事故调查工作在法定的60日内不能完成、需要延期的,应书面说明理由。经事故调查组集体讨论通过的事故调查报告要按规定报自治区安委会审核,并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