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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与内蒙古 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中长资(蒙)合字[2019]78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19年5月29日将内蒙古东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伊冬)、内蒙古东信富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土默特左旗金川四兴石化经经销部、赛罕区兴安南路利客伊天便利店(王毕利)4户债权 (包括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资产情况如下:

  基准日:2018年12月17日   单位:元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依法享有该债权的全部权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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