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部门理应做垃圾分类的示范者。在清运垃圾时,不妨在清运车上放置几个不同用途的垃圾桶,有的用来装可回收的垃圾,有的用来装不可回收的垃圾,并进行分类处理。如此,广大市民做好分类的垃圾才能得到更好的回收和处理。否则,当市民眼睁睁地看着环卫工人在清运时将不同类别的垃圾“一锅端”,心里会作何感受?这样的“垃圾分类”又有何意义呢?
笔者认为,垃圾分类应切实做好“最后一米”,才能让垃圾分类这项工作善始善终。一方面,环卫部门既要积极倡导并宣传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又要在垃圾清运时做到分类运输、回收和处理。另一方面,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一锅端”式的垃圾清运车辆,该处罚的要处罚,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决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一旦发现清运车辆不遵守相关操作要求,将不同类别的垃圾“一锅端”的情况,要积极举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