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进入新常态的语境下,国内旅游市场正在有序复苏。为了抓住机遇,不少地方在促销方面提升了强度,推出了包含景点免费、消费打折和旅游券派发等多种举措。这在吸引游客目光的同时,一些人也动了浑水摸鱼的歪心思。运城“99元买烧鸡送旅游”事件就是一例:借“政府补贴”的新瓶子,装零负团费的旧酒——正如运城文旅局局长所言,“买烧鸡送旅游”实际上就是一直被打击的“不合理低价游”“零团费”,带有市场欺诈性质,扰乱正常旅游市场。
对于这类变相的“不合理低价游”“零团费”行为,如果运作过程中“组团社”只输送客源,不支付地接社任何费用,而“地接社”的运营费用和利润只来源于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以及导游的“人头费”,那就可以确定,其本质就是诱骗游客,非法牟利。
对此,201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旅游法》早有规范,其中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第九十八条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运城此次出现的“买烧鸡送旅游”,在短短时间内已经涉及数万人,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对于当地的旅游市场会造成何种负面影响,难以预料。当地能叫停此类项目,纳入监管视野,也是一种亡羊补牢。叫停之后,当地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将有哪些后续措施,也值得关注。
此次“运城买烧鸡送旅游”活动,也给各地监管部门提了个醒:在旅游业迫切复苏之际,一些市场主体在促销过程中,如果不考虑自身情况,明面上优惠多多,但实际上采取类似于零负团费的操作模式,买团卖团,在服务质量、自费项目、时间安排、用餐住宿交通和购物等方面“打埋伏”,最终的结局都会是市场秩序被扰乱。
泥沙俱下之下,旅游者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守法市场主体的经营也会受到冲击,结果可能就是乱象丛生、一地鸡毛。
如今疫情防控已经进入新常态,旅游活动会更加活跃,需要相关部门下更大的功夫,不仅鼓励市场主体在促销推广和产品开发方面有更多的创新,还要在监管方式和信息传递发布上有更多创新,警惕那些看似馅饼实则陷阱的“不合理低价游”换个马甲重来。(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