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记者来到万顺包百广场看到,商场共有4层,主要以小商品、日用品为主,一至四层的商铺基本都在正常经营。4楼商铺业主曹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万顺包百广场建成,开始在包头营销商铺,当时宣传的噱头就是,与包百商场合作经营小商品城,每年给购买商铺的业主按购商席总价10%返租,10年返完,并承诺两年办房本。曹先生说,万顺包百广场在建期间,开发商已经开始销售宣传。他正是看中了这些好处,才选择购买这里的商铺。当年他花23万,在4楼购买了一处16平方米的商铺,并和包头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了《万顺包百广场商席委托经营协议》。
记者从曹先生提供的经营协议中看到,甲方购置的商席委托乙方包头市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以乙方名义出租,委托期限内甲方自愿放弃自行使用权和自行经营权。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享有对该商席的所有权。甲方全权委托以乙方名义出租该商铺。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向甲方支付固定经营性补贴。委托期限自2013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终止。固定经营性补贴及支付方式为:甲方委托经营补贴的基数为委托经营协议中的商席总价,乙方每年按购商席总价10%给甲方经营性补贴。
曹先生告诉记者,4楼涉及300多户业主,大家都是全款购买的商铺,也都签了《万顺包百广场商席委托经营协议》。乙方承诺每年按购商席总价10%返租,2013年商场投入使用后,1至4层的商铺全租出去了,也在正常经营,可是从2014年开始只返了一年半的租金,之后再没有返过。承诺两年办房本,现在8年过去了,房本还没办下来。
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2012年她购买了4层一处19平方米的商铺,花了25万余元,可是从2014年至2015年只返了一年半租金,后来再没有返过。张女士说:“开发商把商铺租出去年年收租金,可怜我们这些买商铺的人却一分钱租金都拿不到。我们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履行协议,可开发商就说没钱。”2018年7月,张女士一纸诉状把包头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到昆区人民法院,经过法院判决张女士胜诉,可开发商还是没有返租。
为此,记者来到包头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人都不在。记者又找到该公司财务部,就万顺包百广场商铺为何停止返租的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务人员告诉记者,万顺包百广场出租收租金都是另一家公司在做,包头市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负责返10%经营性补贴,但是由于这几年公司经营不善,账上根本没有钱,只给4楼的业主们返到2015年,无法继续给这些业主返经营性补贴了。随后,记者来到客服部,询问万顺包百广场4楼的商户为何8年了还拿不到房本,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办房本是1至4层统一办理,目前办房本还在走流程,具体什么时间能办下来还说不准。
12月15日,记者就昆区万顺包百广场与业主们的返租纠纷,采访了内蒙古孚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一然。他表示,开发商以售后返租的形式销售商铺是一种违法行为。2001年国家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返租或者变相售后返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也明确表态:对承诺售后返租、返本销售的予以严肃处理。这起事件中,很显然开发商已经违法,业主们可以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开发企业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可以对其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除了行政处罚之外,业主们要积极维权,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所签订的返租协议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相应损失。开发商如果不履行生效判决,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其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会被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