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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路公司 及所属两家企业 获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学博  实习生  讷依秾)  记者1月27日了解到,日前,内蒙古高路公司及其所属的内蒙古综合交通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路桥工程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收到了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路公司及两家所属企业同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企业聚焦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积蓄了新动能。

  据了解,截至目前,内蒙古高路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5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十三五”期间,该公司累计投入5356万元,开展科技研发项目50多个,研究成果获自治区科技创新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先后制定省级工法16项,主编地方标准10项,有7个职工创新工作室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创新工作室。近三年来,该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 9 项,科技成果转化26项,“钢渣资源化应用”“3D智能摊铺应用”等技术赋能公路建设,打通了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链条。

  在科技兴企战略推动下,内蒙古高路公司所属的内蒙古综合交通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路桥工程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路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目前,2家企业共计拥有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软件著作权18项、外观专利7项,转化科技成果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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