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网贷行业风险的决策部署,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停业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处置和机构退出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加强对我区网络借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我区特进行此次公告。本次公告的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是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网贷借款人,也是在内蒙古注册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运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上借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被公示的58名失信网贷借款人中,有53人在金妈妈借款平台借款,有5人在易捷贷借款平台上借款。
本公告期满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把无异议的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依法依规移送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发改委、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等相关征信部门进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