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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区考”变“国考”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3月1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了解到,2021年我区春季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3月22日9时~3月29日17时。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21年秋季起,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加入国家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为做好政策衔接,经报请教育部同意,在组织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区考”)的基础上,2021年秋季再增加一次“区考”。从2022年起,我区不再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区考”,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考试仍实行“区考”。

  记者了解到,我区春季教师资格考试将于4月24日开展,上午9时~11时考《教育学》,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考《教育心理学》。凡首次报名参加2021年春季“区考”的人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笔试、面试。2019年、2020年已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参加笔试按我区原笔试政策执行,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试。2021年秋季“区考”,仅限参加2020年、2021年春季“区考”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2020年已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参加笔试按我区原笔试政策执行,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试;2021年春季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笔试、面试。2021年参加“区考”取得的两科成绩合格证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底,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21年秋季,“区考”与“国考”错时举行,“区考”在“国考”之前进行,相关考试事宜将另行发文。

  2021年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春季“区考”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nm.zsks.cn),查阅我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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