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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垃圾分类 首府重签“门前三包”责任书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郝儒冰)  除了新增垃圾分类和禁燃禁放内容,首府“门前三包”责任书还首次补充了相关法律条款……3月29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市、区城管两级联动,全面开展新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

  当日,记者跟随回民区城管局走访了新华西街的一些商铺、单位,其中在呼铁一中,执法人员与校方理清责任区管理台账,对“15棵树”“3个井盖”等责任清单进行一一确认,与校方签订新“门前三包”责任书后,还帮其将旧责任书撤下,张贴新责任书。在一些餐馆饭店,除了签订责任书,执法人员还对其进行垃圾分类宣传,要求其规范设置四分类垃圾桶,管理好餐前垃圾和餐厨垃圾。“新华西街为回民区的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全长7.3公里,商铺、企事业单位、游园等责任单位种类全面、数量庞大,我们要与其逐一签订责任书,将其作为样板街,推广到回民区1万多个‘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回民区城管局业务科科长李成浩表示,城管局在与责任单位重签责任书的同时,还会联合回民区垃圾分类办的工作人员入户宣传,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实处。

  记者注意到,新“门前三包”责任书除了增加了垃圾分类相关的内容,对沿街的商户、单位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要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等,还增加了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相关条款,不能沿街垒燃旺火,在禁燃区范围内禁止点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和明火祭祀。同时,新“门前三包”责任书还将新增的法律条款都进行了补充,为执法人员下一步开展市容环境方面的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新的《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主要参考了2020年10月1号新修订改版的《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时还参考了《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为打造碧水蓝天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内容,”呼和浩特市城管监察一支队大队长包良表示,新的“办法”,从今天开始正式执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四区的城管部门、属地办事处,都要跟沿街的商户和单位签订新版的“办法”责任状,如果违反“办法”,将要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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