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了解到,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此次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及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提醒社会公众,如遇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可先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发现其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的,可向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线索反映问题,举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