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沈国江的家,墙上挂着一张全家福。照片里,穿着火焰蓝制服的沈国江和妻子坐在前排,女儿们站在后排,一家人其乐融融。熟悉沈国江的人都知道,他有两个女儿,但很少有人知道,大女儿小茹并非其亲生。2003年,沈国江与妻子结婚不到半年,一天,岳父岳母牵着7岁的小茹从老家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来到乌海市投奔沈国江一家,彼时,小茹的父母刚刚离婚。岳父母和小侄女这一住就是17年。17年来,沈国江将妻子的小侄女视如己出,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沈国江做到了一个合格的父亲所能做到的一切,对待岳父母,他也总是尽心尽责,特别是在岳母生病住院期间,端屎端尿,忙前忙后,他没有丝毫的怨言,全力照顾。甚至连妻子都觉得,丈夫有时做得比自己还要好。
如今,小茹也即将为人母亲,“再有2个月我的孩子就要出生了,我也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姑姑和姑爸爸养育我的艰辛和不容易。姑爸爸在我心中是个大英雄,他不仅填补了我生命中没有父亲的缺憾,抚养我长大,教我学做人,更像一个大朋友,不管生活中遇到什么事,我总愿意和他交流。我和妹妹差8岁,姑爸爸在我生活中参与的频次比妹妹还多,我从小到大的作业是姑爸爸在辅导,每一次学校家长会也都是他去参加,直到高三考试填写资料时,老师和同学才知道我不是姑爸爸的亲生女儿。”6月20日,小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学毕业后,她毅然选择回到乌海市安家,她说,希望能够在姑姑和姑爸爸膝边尽孝,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沈国江对此却显得很坦然,他从没想过得到任何回报,“只要她健康、快乐、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了。”
文/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