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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置(包括不限于拍卖、竞价、实物资产出售及委托第三方销售及租赁等),具体情况如下:

  1.鄂尔多斯市三联汽车维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7,482.76万元(最终债权转让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数据为准)。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等地区。该项目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赛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18、0471-5618245

  电子邮件:feigao@cinda.com.cn,saifu@cinda.com.cn

  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项目项下抵债资产,抵债资产为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33号在建工程341处房屋(46308.68平方米)及对应的6134.40平方米土地,前述抵债资产通过法院裁定方式取得,信达暂未办理过户手续。该项目公告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5618252、0471-5618251

  电子邮件:zhangyidan@cinda.com.cn,zhangzhihong_01@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均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资金实力的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处置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处置标的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上述实物资产的承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具备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从事合法合规经营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参与实物资产处置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上述资产有关详细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均与项目公告有效期相同,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561821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fukaiq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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