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毒2》被指抄袭2006年电影《完美情人》
《扫毒2》由刘德华与古天乐主演,邱礼涛导演,李敏、李昇和邱礼涛担任监制。刘德华也是该片的监制之一,其旗下的映艺娱乐是该片的联合出品方之一。《扫毒2》于2019年7月5日在内地上映,内地总票房为13.12亿元。
环球博纳称,《扫毒2》抄袭了环球博纳董事长、导演阿生(原名苟钰生)2006年的电影作品《完美情人》,两者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等方面完全相同。《完美情人》的人物设置为四个男人的故事:男一号梁风、男二号丁力、男三号警察张强,以及男一和男二曾经共同拥戴的长者姚坤(义父)之间恩怨情仇的故事。而《扫毒2》同样出现了四个男人:男一号余顺天(刘德华饰)、男二号地藏(古天乐饰)、男三号警察林正风(苗侨伟饰),还有一位男一和男二共同拥戴的长者余南(郑则仕饰);男一号的感情线也有相似之处:《完美情人》男一号梁风和《扫毒2》男一号余顺天都有两任女友(妻子),与第一任女友(妻子)分开的原因都是因为男一号的不成熟和不勇敢,与第二任女友(妻子)分开的原因都是因为一个谎言。此外,两部影片在人物出场顺序、场景、情节等方面也高度雷同。
环球博纳官方微博转发了一篇名为《刘德华居然也抄袭:我们有话说》的文章,文中表示:“《扫毒2》除警匪较量剧情中采用了较长篇幅枪战等大场景外,在构成电影作品的所有元素要件上,几乎完全照抄了《完美情人》。”
导演阿生向媒体表示,他在2020年底发现《扫毒2》有抄袭嫌疑,于是用了半年多的时间收集证据,目前已将相关证据递交至法院。
《完美情人》导演喊话“刘德华欠公众一个道歉”
据环球博纳民事起诉状,原告请求刘德华及6家相关公司停止侵权活动;在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发表经原告认可的公开道歉声明;连带赔偿原告9999.9999万元人民币(立案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并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60万元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除此之外,环球博纳还在微博晒出一封《关于请香港电影金像奖协会取消刘德华电影〈扫毒2〉相关奖项的律师函》,要求香港电影金像奖协会取消《扫毒2》的相关荣誉。在第39届香港电影金像奖中,《扫毒2》获得最佳动作设计、最佳原创电影歌曲等4项提名,最终收获最佳视觉效果奖。
此外,导演阿生自称,刘德华监制的《我的少女时代》也涉嫌抄袭其早期作品《和刘德华一起唱歌》。2007年,刚大学毕业不久的阿生曾向刘德华及其公司“映艺娱乐有限公司”寄送过自编的电影剧本《和刘德华一起唱歌》,征求意见并希望取得合作,后项目中止。而2015年上映的《我的少女时代》中出现了如下情节:因为女主角很喜欢刘德华,男主角吃醋并与其分手,刘德华出现劝两人复合,该情节与《和刘德华一起唱歌》情节高度重合。
阿生在微博中向刘德华喊话“你欠公众一个道歉”,“刘德华作为一名以前享有盛誉的电影从业者,为了不法利益铤而走险,与于正和郭敬明没有任何区别,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并应向公众公开道歉”。
目前,刘德华方与《扫毒2》多家出品方均未就此事做出回应。(据《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