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1月起出租车驾驶员两证合一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切实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内蒙古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有关工作,并将于11月1日正式启动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证合一”和“两考合一”工作。

  通知强调,要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与区域科目考试“两考合一”。考试合格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将统一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现《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两证合一”。同时,原持有“双证”的驾驶员,可直接换发新证;增加巡游车或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范围的,可以在考试合格后获得包含两种从业资格的新证。

  通知要求,实施“两证合一”与“两考合一”后的考试费用不得高于原考试费用,不得给驾驶员增加额外负担。

  通过改革,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只需通过一次考试,拿一个证,便可以同时开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便于从业人员在两种业态之间的双向流动,是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内蒙古·综合
   第03版:内蒙古·首府
   第04版:新报调查
   第05版:内蒙古·法治
   第06版:公益广告
   第07版:要闻
   第08版:健康
   第09版:中国·综合
   第10版:世界·综合
   第11版:中国·故事
   第12版:钩沉
   第13版:都市心情
   第14版:声音
   第15版:娱乐汇
   第16版:劲爆体坛
内蒙古3条高速18处服务区充电站开工建设
采摘
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内蒙古获奖13项
局地阵风达7级 内蒙古中东部将迎雷暴大风
11月起出租车驾驶员两证合一
内蒙古将开展“双减”交叉检查工作
投资2亿多 内工大新教学楼初步设计方案获批
《内蒙古乡村旅游指南》编制工作启动